通用条款
为更好地维护合同缔约各方的权益, 确保缔约的慎重、 具体和严密, 合同各
方特此同意下列条款, 作为合同整体之不可分割的约定。 如合同正文约定条款与
本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正文约定为准。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有以下含义:
a.“书面”除本合同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打印、电传信息、传真及
任何其它清晰可辩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
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和所有需要送达的文件或以英文书就或附有经核实的
英文译文。如果英文文本与其他语言的文本存在冲突,中文文本优先。
b.“信息提供者”指提供资料、消息、研究、表格、图纸、文本及/或其
它包含但不限于提供信息的第三方。
c.“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中国通常开门营业之日。
d.“适用法律”包括与本合同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
可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