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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协议书
甲方: 苏州瑞丽美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 乙双方(包括双方关联单位) 及双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或项目往来中保持廉洁, 防范腐败,
营造良好的经营、合作的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廉洁自律协议:
一、定义
1、本协议所指的员工,系指在甲方从事采购、配套、销售、工程、技术开发、财经、管理等领域
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
2、本协议所指的员工亲友:系指与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
亲关系的人员及其它亲戚、朋友。
3、礼品:系指字画、工艺品、生活用品、礼金、股票、购物券、信用卡、各种支付凭证、俱乐部
资格证和有价证券等礼物。 (礼品不包括总价值小于 50 元的工艺品,生活用品。 )
4、回扣:系指乙方给予员工个人的折扣、佣金、手续费或提成等。
二、乙方承诺:
1、不擅自邀请甲方员工或其亲友参加各种庆典、宴请、外出考察、旅游、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