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市城镇检查井盖技术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道路上各类检查井盖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检
查井盖设施完好,指导检查井盖的设计、生产、施工、竣工验收和检修养
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合肥
市城镇检查井盖技术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
的市政道路、广场等设施上各类检查井盖;《导则》所称检查井是指在电力、
通讯、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与监控等各类地下
管线设施中用于连接、检查、维护管线和安装设备的竖向构筑物。检查井
盖是指检查井口可开启的封闭物,由井盖和井座组成。
第三条 在城镇道路上各类检查井盖的设计、生产、施工、竣工验收和检
修养护过程中,《导则》未明确的技术要求、材料要求、构造要求、性能要
求和试验方法,应执行国标《检查井盖》 (GB/T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