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 52-2016-009 合同编号 :
合肥市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合 肥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监制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合同监
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装修 工程,甲乙双
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
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恪守诚实信用, 负有对合同条
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三、甲方代表为他人装修的,应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乙方
具备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资格和资质,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
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双方均有权留存
经对方确认的资质、资格等证明性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