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哈枢指财 2011]第 53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期间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依法维
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铁政法
〔2005〕178 号)、《哈尔滨铁路局合同管理办法》 (哈铁企〔 2007〕41 号)等法律法规以
及《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 2007〕72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建设项
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平
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
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咨询、采购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
(或协议)。合同分为重大建设合同和一般建设合同。其中重大建设合同是指 5000 万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