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砼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买 方:
卖 方:唐山曹妃甸区金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金路公司经营部
商品砼买卖合同
买方: (以下称甲方)
卖方:唐山曹妃甸区金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
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品砼买卖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并
签定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甲方应出示法人单位的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开 户 行:
账 号:
2、乙方应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230000008717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