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
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
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由防火
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
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门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
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
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