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3) 土地整理政策文件
7 田间道路工程标准
7.1 一般规定
7.1.1 田间道路分级与功能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项目区内的农村道路,
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可分为干道、 支路、田间道和生产路四级。 其中,干道是项目区对外
连接的主要道路, 包括乡道及以上级别的公路; 支路是供主要物资对外运输和农业机械行走
之用,在本省主要是指村道;田间道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油、
加水、加种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 生产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 土地开发整理
中的农村道路工程应避开与交通部门的公路建设工程相重叠, 故本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
的道路类型仅为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
7.1.3 田间道路工程级别标准
本条是按我省所划分的不同工程类型区来分别给出田间道路工程不同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