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08〕35 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
为做好“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解决房屋因灾毁损而无房可
住的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支
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 2008〕21 号)、《国务院
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08〕22 号)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
的指导意见》(建法〔2008〕151 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