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别墅周边约 5000 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
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6 0 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
日( 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
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 4 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