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园林公司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质量标准
1) 树木生长旺盛 ,根据植物生态习性 ,修剪基本合理 ,树形整齐美
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竖直。
2) 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化地内基本无杂草、 无污物杂物、
无积水、基本清洁。
3) 行道树缺株在 l %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无明显坏桩、
断桩,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 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 行道树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 10%以
下,无药害。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
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 2%以下;③被
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 10%以下。
5) 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帖乱画,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
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
6) 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树种保持一致,有扶架措施,成活率达
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