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4.05.08
实施日期 1984.05.08
决定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全面高涨的任务
保障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使我们的环境状况同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
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 特作如下决定
一 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其任务是 研究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 政策 提
出规化要求 领导和组织 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
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二 国家计委 国家经委 国家科委负责做好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计划和生产建设 科
学技术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综合平衡工作 工交 农林水 海洋 卫生 外贸 旅游等有关部
门以及军队 要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污染防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