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的通知
国办发〔 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 与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
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
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 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
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