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2]99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
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
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47号)和经国务院
批准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 年)》,规范推进农村
土地整治工作, 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土地权益, 现就加强农村土地整治
权属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
随着农村土地整治规模逐步扩大, 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
益物权的土地权属调整日益增多, 土地权属管理作为保护权利人合法
权益、保证农村土地整治顺利进行的基础作用越发凸显, 理顺土地权
属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