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2007 年以来发布的建设工程标准招标文件
和示范文本综述 24p
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自 2012年2
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
第613号)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
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
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
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
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