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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2005年 8月 22日财政部令第 29号公布 根据 2010年 9月 4日《财政部关于修
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
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证项目
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 支
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
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
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
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提高农业综
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