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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第一批)
省(区、市)
示范城市
名称
2015年
重点建设内容
替代能源量
(万吨标准
煤/年)
占城市(市区、
园区)能源消费
比例(%)
北京市 昌平区 34.0 7.1 重点发展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设“阳光校园” 、工业厂房太阳能取暖综
合利用等工程,普及利用太阳能供热; 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代替燃煤锅炉, 到 2015
年地热能供暖面积占供暖总面积的 20%;建设生物质气化、 固体燃料和联村供气示
范项目和高端园区新能源综合应用工程满足居民用能需求。
河北省 承德市 95.0 11.1 重点发展风电和地热能。结合百万千瓦基地建设推动风电规模化应用,提高风电
的就地消纳比例,到 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达到 75%以上;结合保障
性住房建设推广地下水源和污水源热泵,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供暖的比例。
邢台市 115.0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