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安全监理标准及措施
1、地下室深基坑施工 (开挖深度为 5.4m~7.8m),需进
行专家论证。进行基坑支护及监测。
2、现场群塔吊作业,需进行多塔作业专家论证,成立
以业主为组长、安全监理为副组长、各单位项目经理为组员
的安全管理小组统一协调。
3、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现场开挖深度均大于 3m,需按
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
4、本工程外脚手架如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超过 50m、或
采用悬挑脚手架≥ 20m,则需进行专家论证。
5、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使用,需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验收取证使用。
6、卸料平台的安装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