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共 10篇)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工程实际
情况,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甲
方将 “ ”车库交通设施发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为了更好合作,
明确分工,促使工程顺利完工,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
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30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贰拾壹
万陆仟捌佰
元整(其中非机动车位已按 20 元 /个计入合同总价) ,含:材料、
人工、管理、
税金等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 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 工程量以
现场实收数量为
准。(详见合同副本交通设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