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外运处置专项施工方案
1、概述
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是根据市建委、 发改委、财政
局、监察局和审计局《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
(穗建筑【 2009】781号)及《关于协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有关问
题的会议纪要》(穗建质纪【 2009】374 号)精神,确定按照“集约化消淤、无
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处理原则,将运送来的河涌淤泥在岛上集中无害化处
理,形成固化土后作为改良用土在岛上堆填,为远期建成生态旅游岛打下地基,
总体上具有保护广州市水环境,改善水生生态功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垃圾, 主要有员工的生活垃圾,
淤泥上岸时的格栅杂物,包括废塑料袋、大纸屑、木头、泡沫块等,以及淤泥预
处理产生的砖渣、 石渣、混凝土块等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建筑垃圾, 根据环评
以及环评批复文件《 穗环管影〔 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