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及操作实务
1
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及操作实务
一、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及实务
(一)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政策。 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走在全国的前列, 政策规定是相当成熟和规
范的。所以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早在 2002年开始就出台 14号文,适用期是 5年,到 07年结束。
08 年张书记提出三年大变样,开始了新一轮的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石家
庄城中村改造,尤其是 08年以后,政策规定相当完善,下面介绍一下相关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08年 5号文)
规定了城中村改造的程序、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拆迁安置、优惠政策(配套费减免、出让收益
返还)等核心内容,此文件依然是目前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的基本依据。
2、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城指办【 2008】25号)
明确了回迁面积原则上按 1:1置换,不超过 30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