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绿化养护作业安全细则
1、 依据
为了加强快速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公路
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TGH
30 -2004)、《重庆市高速路共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
行规定》和《重庆市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规、办
法,特制定《城市快速路绿化养护作业安全细则》 。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重庆悠秀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绿化养护队。
3、 养护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生产安全人员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日常报告制度, 即填写
当日养护作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
2) 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3) 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鉴定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
负责监督落实;
4) 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安全组织方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