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 CJJ64-95.
1 总则
1.0.1 为保证城市粪便处理能达到防止粪便污染的卫生目的,使粪便净化处理厂
(场)、粪便无害化卫生处理厂(场)能根据规定的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做到确保质量,制
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粪便净化处理厂(场)、粪便无害
化卫生处理厂(场)的设计。
1.0.3 粪便处理厂(场)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
规划为主要依据,根据规划年限、处理规模、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近
期与远期、 处理与利用以及粪便处理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之间的关系, 通过论证, 做
到确能保护环境,安全适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1.0.4 粪便处理厂(场)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吸取科研成果的基
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行之有效、节约能源、节省用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