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及审查程序
前 言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切实落实,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
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
查办法》(建质〔 2004〕213号),编制一份合理完善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适用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
等活动。共分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主要编制依据:
(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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