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2006年 6月 2日 修订日期: 2011年 8月 6日
由于医院目前基建任务繁重、建设工程项目较多,各种工程材料需求量大、品种多,
为加强对各项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切实保证工程材料供应及时,数量、质量、价格公平
合理透明,保障医院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成立基建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各项基建工
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分管院长、纪委书记
成员:基建、审计、财务、监察负责人各一人
二、基建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小组职责
按照医院招标办法和财务、审计部门有关规定,材料总价在 5万元以上的由院招标办
组织。
基建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小组负责以下范围的材料采购管理事宜:
(一)材料总价在 5万元以下的。
(二)材料总价虽在 5万元以上,但符合以下条件的:
(三)价格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