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
出租方(乙方)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
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机 台,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签定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楼 ,施工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预计工期: 个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为准)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费用的组成
序号 塔吊型号 自由高度 臂长 租赁费 /月 进出场费 备 注
1
2
元 /月
元 /月
元
元
所用费用乙方只向
甲方提供收据
注: 1、进出场费含(塔吊运输、顶升、锚固及拆装) 。
2、塔吊基础与预埋地脚由甲方负责提供, 预埋地脚委托乙方购买, 双方商定甲支付给乙方 陆仟 元
/台,同进出场费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3、在安、拆塔吊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现场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