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拆与使用协议
协议编号: NO:
出租方:中建七局四公司材料设备租赁公司(甲方)
承租方:中建七局四公司南阳分公司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按照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使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 QTZ40C 数量:一台
安装地点:伏牛路防爆厂二期工程 安装高度: 30米
第二条:租用期限及界定方法:
1、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开始计取费用(以乙方签订的
设备交接使用通知单日期为开始计费日期) 。
2、截止时间:以设备停用时的时间为终止时间, 终止时乙方应书面通
知甲方,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
第三条:费用计取办法:
1、使用费为 元 /月(含塔机司机工资)不足整月按实际
天数算。
2、进出场、装卸车及安、拆费:经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高度、拆装位置
的难易程度、运输距离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