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铁塔用房(地)租赁合同
(存量新签)
甲 方:
乙 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签订地点:天津 ._____ 区
出租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通信地址:
承租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乙方)
负责人:蒋勇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 58号
鉴于:
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下房屋 /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乙方为国家
大型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对于房屋租赁、 电信经营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1 甲方将座落于 _ 平米场地
出租给乙方,供乙方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
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