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材料及施工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具备保温专业系统认证
资格和施工资质。所应用保温材料通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许
可。
参见投标需要带的证件: 山东省墙改节能办核发的 《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副本、投标施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
生产许可证》(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18.2.2 企业拟采用保温材料(含粘接砂浆、抗裂砂浆、聚
苯板、耐碱玻纤网格布等产品) 的滨州市、 滨城区建设主管部门
产品备案登记证明。
18.2.3 建筑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明。
18.2.4 产品鉴定书,有关检测报告。
18.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
托人身份证 , 无上述证件者 , 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