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外来人员、车辆安全,保证公司生产、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
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原则
责权明确、程序规范、有效控制。
三、适用范围
进出外来人员、车辆,均应遵循本规定。
四、职责
1、保卫科:
(1)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告知相关业务部门、危险告知、安全措施落
实,、出入检查工作;
2、外来人员接待业务部门:
(1)负责所接待外来人员、车辆并落实相关安全规定; (2)负责陪同所接待
外来人员、车辆按规定通行。
3、安环部:
(1)对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2)负责需进入生产区的外来人员填写“签订《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安全告知
书》登记表”,发放“生产区临时通行证” 。
4、其他单位
其他所有单位人员都有对外来人员、 车辆进行安全监督的权利和阻止不安全行为
并向安环部汇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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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