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方在借款方指定银行开户存款人民币、开出大
额定期存单为借款人质押贷款人民币的操作协议书
甲方(资金方)美通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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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团体负责人:
乙方(借款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为了邦助乙方解决开发项目缺乏资金的问题,甲方利用自已资金存量大
的优势,在乙方指定银行开户存款,开出大额人民币定期存款单,为乙方在
银行质押贷款。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
用于为乙方质押贷款一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
共同守则:本次操作须按照《银行票据法进行》
一、存款金额 :人民币 亿元,可分两批操作,首批人民币 万元。
二、存款期限: 三年定期;可延期二年;
(存款利息:三年期按人民银行规定为 4.75%,到期利息归甲方所有)
三、存款受益人 :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单位。
四、办理方式: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