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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JF-2017-0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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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
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
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
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
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