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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暑期维修工程(主要包括水电、房屋维修、
内外墙粉刷、工程装饰、道路、围墙、运动场地、绿化、景观
等)的管理,做好工程管理和审计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更好
地为教学教育服务,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有关
规定及区人民政府印发《区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
法》的要求,结合学校暑期维修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影响大
的特点,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计划申请
1.基本原则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学校校舍、设施
现状及教学要求, 遵循节约投资、 轻重缓急、注重实效的原则。
(2)校舍大修间隔时间一般为 5 年,最低不低于 3 年,
每年暑期维修应有重点,并采用校间轮回形式。
2.申报程序
(1)在单位经费预算时,将需要实施的维修工程纳入单
位经费预算。
(2)各校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调研商定后,在当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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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