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 绥德县四建司第三项目部 2009 年 7 月 11 日 安管表 5
工
程
名
称
职教中心门市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卷材屋面工程 工种 普工
交底内容:
1、装卸、搬运、熬制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所有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
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使皮肤不得和沥青接触。
2、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 25米以外。沥青、
燃料的堆放场 地,离锅不小于 5米。
3、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4、熬油必须有人看守, 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 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火熄灭,
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5、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
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6、装运沥青的久、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 2/3。肩挑或
手推画,道路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