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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的技术管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对作业
规程、安全措施、工程设计和方案的审批工作建立如下制度:
一、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1、根据各矿采掘接替计划的需要,各矿总工程师要及时安排
各项工程的设计工作。
2、采区设计由矿井设计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出两个以上设
计方案。
3、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 3个月完成,由公司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审查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于开工前 2个月交于施
工单位。
4、工作面设计, 矿井设计人员必须在工程开工前 2个月完成,
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生产、机电、安检、调度等有关科室
和人员进行审查 ,经矿长批准后实施, 于开工前 1个月交于施工单
位。
5、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各矿井设计人员完成后,经矿总工
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后实施。 于开工前 15天交于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