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说明
一、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当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对达到符合本说明第二项所
列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施工方案
1、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
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取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
抗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4、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或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 大模板等,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
构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