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
员安全素质, 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轻职业危害,
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
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
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 ;各类人员 “井控操作
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 ”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
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
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
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