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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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
甲方: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 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也是体
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关
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
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
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 ,专项费用标准按合同约定记取,即为该
工程总造价的 3%为¥: 82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元) 。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
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