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能
一、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及劳动保
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细则、规程、规定、规章、制度,
并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 组织公司开展“反安全质量事故年”活动,总结、交流、推广
先进经验。
三、 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定期、 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并做好记
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
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负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 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参加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一
次死亡 2 人以下,一次重伤 3人以下,一次轻伤 5人以下)、二类
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 负责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安标”工地规划、子公司级考
评、向上级申报等工作,并在创建“安标”工地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