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北
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
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
相对固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
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
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
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
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 10分钟;
2、文字材料 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