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已经 2011年 12月 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3月 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年 12月 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
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 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
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
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