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新城一期工程农民工业余学校
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及规章摘编
总则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
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
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实施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铁道部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