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
根据 2003 年安全性评价工作查出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结合我厂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
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特
制定本措施。
1、充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思想情绪,解决实际
问题,使驾驶员不带情绪出车;发现情绪不稳定时,暂时不
安排驾车外出工作。
2、严格执行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
做到不开“带病车” 、“凑合车”。
3、任何人不得指挥不合格车辆出车行使,修理中的车
辆不准进行各种运输活动。
4、长途行车(单程 100 公里以上)车况必须由交通安
全检查组进行行车前检查。
5、加强交通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学习,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觉遵章的能力和意识,做到
警钟长鸣。
6、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对驾驶员进
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以车谋私,杜绝私自出车。
7、严格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