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城投资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协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长城投资有限公
司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
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设置;由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