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恒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 )
一、目的和范围
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制
度。
2、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重点规定了公司法人、分管安全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职安
全员、驾驶员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
二、职责
1、公司法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分管安全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在公司法人的领导下,具体管理公司的全面安全生
产工作。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公司法人及公司各部门及其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驾驶员具体安全工作职责
公司法人主要职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