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园二期工程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 本要求适用于一般建筑安装工程,如有一些特殊项目而本
要求未列入者,各项目部按照专业规范和参考其他地区规程,结
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2) 各工种必须学习、熟悉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在
操作中严格遵守。
3)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打
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4) 对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或民工,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在操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操作要求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5)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行灯照明必须有防护罩并
不得超过 36V 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时,行
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 的安全电压,且必须设专人监护。
6) 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