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
目
安全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标准分及评分办法
一
机
构
设
置
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
管理、机电、提升运输、 “一通三防”、地测防治
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
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
3.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
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检 查 有 关 机
构 的 设 置 文
件,部门、单
位 有 关 职 责
规定。
该项 10 分
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
3 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
每项扣 1 分。
二
人
员
配
备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主要负责人
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 设主任工程师 (技
术负责人) 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 (采掘、
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
员。受水害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