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 2013 ]11 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
质[2014 ]111 号《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