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
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年 7 月 1日发布
为加快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
老服务体系,促进美好安徽建设,依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以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