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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规范工程造价
信息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进
行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目标是为及时准确发布建设
工程造价信息,为宏观决策、建设市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服务。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造价信
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等。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的统一管理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管理全省建